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关于废止分支机构印章的通知

2020年08月21日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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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体协〔202041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关于废止分支机构印章的通知

 

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精神和《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章程》规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各分支机构是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分支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已于2020617日前收回所有分支机构的印章。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各分支机构印章共12枚,废止的印章印模见附件。各分支机构原印章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再违规使用废止后的分支机构原印章(印模)造成的法律后果,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废止的各分支机构印章印模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202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