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协〔2020〕41号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关于废止分支机构印章的通知
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精神和《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章程》规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各分支机构是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分支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已于2020年6月17日前收回所有分支机构的印章。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各分支机构印章共12枚,废止的印章印模见附件。各分支机构原印章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再违规使用废止后的分支机构原印章(印模)造成的法律后果,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2020年8月20日
2023年05月12日
2023年05月12日
2023年05月12日
2020年07月27日
2020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