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学生足球训练营活动赞助商公开征集公告

2025年04月14日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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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计划自每年9月至次年6月开展中国小学生足球训练营活动。

为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做好赛事活动包装推广和参赛球队保障等各项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赛事赞助商,欢迎有意向的企业或机构应征。

一、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简介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简称为中国学体联;英文名称China Student Sports Federation,CSSF,简称中国学体联)是由1973年成立的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和1975年成立的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于2024年3月合并而成,是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机关委托,管理全国性学生体育竞赛的唯一合法组织。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是代表中国加入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FISU)、国际中学生体育联合会(ISF)和亚洲大学生体育联合会(AUSF)、亚洲中学生体育联合会(ASSF)、亚洲中学生足球联合会(ASFF)的境内唯一合法组织。

二、 项目名称

中国小学生足球训练营活动赞助商征集项目。

三、 报名资质

1.依法登记并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备较强的企业实力和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商业和社会信誉度高;有能力保障中国中学生足球集训队对于相关资金、产品或服务的各项需求;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 招商类别及权益回报

1.运动装备赞助商(1个):提供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产品并获得相应的权益回报;

2.其他赞助商(若干,同品类排他):提供资金、产品等并获得相应的权益回报;

3.不接受烟草类、酒类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产品赞助;

4.根据合作身份获得的相应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展示、推广活动、视频作品版权使用,赛事官方赞助商/供应商称谓等。具体权益以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五、 应征企业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应征方式

应征时请递交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公章):

1.企业情况介绍:涵盖本单位基本情况、业务范围、业绩、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具有的专业资质情况等内容的介绍;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4.相关应征项目方案等(如需)。

七、 招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8日24时止。

八、 提交方式

提交方式:纸质材料请一式叁份邮寄至以下地址,同时电子版材料请发送电子邮件至:txcaigou@fusc.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融慧园33-2号楼;

联系方式:许松涛,010-66093768。

九、 应征程序

1. 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提交报名材料,参与应征;

2. 应征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应征的项目并提出赞助方案;

3. 根据应征文件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谈判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并展开谈判;

4. 应征程序结束后,发布公告;

5. 签署关于合作的法律文件;

6. 如通过公开招商无法征集到合作企业,则可采取邀请选用等方式确定。具体谈判时间及地点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与意向合作者协商确定。

十、 评审

1. 评审时间:根据应征情况另行通知;

2. 评审方式:赞助商采用谈判的方式择优确定。

十一、 公示

确定合作对象后,对项目最终的招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疑问的应征企业可以根据流程提出异议。

十二、 其他

1. 公示期结束,签署合作协议;

2. 合作企业与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关于中国小学生足球训练营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十三、 其他

1.本公告为公开征集。应征单位与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关于本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署的正式赞助协议为准;

2.如应征单位中有两家及以上同行业者,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将以谈判或综合评估等方式,确定最终的合作单位。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