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

2019年06月06日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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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男子足球队相宇龙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

 

各参赛代表队:

2019年5月18日,2018-2019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大学男子超级冠军联赛主客场第27场比赛(半决赛第一回合)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队对中南大学队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的报告以及比赛录像,当比赛进行89分钟时,场上比分为2比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落后,临场裁判员判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球员犯规时,坐在替补席上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替补队员22号相宇龙冲到场边多次爆粗口、辱骂裁判员,行为恶劣,裁判员当场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相宇龙的激动行为直接引发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球迷开始辱骂裁判,向场地扔加油助威道具,在现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根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八条、第三章第十三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1、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队员22号相宇龙通报批评,停止参加全国校园足球比赛及各省级比赛1年(2019年5月19日-2020年5月18日);

2、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男子足球队领队张立臣、教练员徐昆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恶劣影响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要加强男子足球队的管理,深刻反思,提高认识。也希望各参赛队伍能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球队赛风赛纪的建设,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2019年5月21日